中華人民共和國

文化大革命對中國經濟的影響

    「文化大革命」時期在經濟上除了繼續重複急於求成、急於過渡的「左」傾錯誤外,還有幾點深刻的教訓。

    主要由於十年動亂的破壞,也由於急於求成指導思想的影響,加上對世界大戰危險的嚴重估計而導致的「三線」建設規模過大和建設速度過快等原因,使我國國民經濟留下明顯的不良後果:

    (一)工業同農業的比例關係和工業內部的結構嚴重失調。首先是農輕重的比例關係失調,過分強調優先發展重工業。其次是原材料工業和加工工業比例失調,盲目發展加工業,忽視採掘工業和和原材料工業。再次是能源工業採掘(採儲)比例失調,接續能力不足。

    (二)作為工業基礎設施的交通、郵電事業的發展,嚴重落後於工業發展的需要。

    (三)經濟管理體制僵化。十年內亂中,由於強調備戰而把許多經濟權力下放給地方行政機關,未能擴大企業和各種經濟組織的權力,使整個國民經濟缺乏應有的活力,管理體制日益僵化。

    (四)經濟效益全面下降。由於結構不合理,經濟體制僵化,加上動亂的干擾,規章制度被廢除,內地建設又從備戰出發,強調要靠山、分散、進洞,導致全社會經濟效益的下降。

    (五)人民生水平下降。職工年均工資由於高積累而難以提高,相反卻由1965年的652元下降到1976年的605元,降低了7.5%,實際工資的下降更大。十年中,只有1971年調整過一次低收入職工的工資,調資面僅為28%。而農民的平均純收入,在十年中也基本上沒有增加,相當一部分貧困低產地區連溫飽的問題都未解決。

原文載於《文革檔案》上卷,李松晨等編,
北京,當代中國出版社,1999年,頁56-5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