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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
明代的倭患及平倭戰爭
倭寇是明中期的另一嚴重外患。倭寇是指日本浪人、武士和走私商人所組成的海盜群。中國古代稱日本為倭國,明時因海寇主要來自日本,故稱之倭寇。
從元末起,倭寇就不時騷擾中國沿海。而到明代中期,尤其是嘉靖年間,倭患達到十分嚴重的地步。嘉靖二年(1523年),日本一些諸侯的貢使為了爭奪對華貿易,竟在寧波互相仇殺,並乘機大事焚掠,因而明廷便禁止對日通商。於是日本海盜商人和中國沿海的奸商王直、徐海、陳東等進一步勾結起來。自嘉靖二年罷市舶至四十三年(1614年)倭患平,這四十年間是倭寇擾華最劇烈的時代。倭寇所掠的地方,北自遼海,南至閩、粵,尤以江、浙、閩受害最大。嘉靖三十二年(1553年)倭寇先後侵犯浙江的溫州、台州、寧波、紹興及江蘇的上海、蘇州、南通等地,「所過殘掠不可言」,「濱海數千里,同時告驚」。三十四年(1555年),倭寇更向內地深入,越過南京而侵犯安徽,造成嚴重的破壞。
倭寇連年的侵擾,使沿海居民飽受蹂躪,所以民眾紛紛起而保衛鄉里。同時,朝廷也調遣胡宗憲、俞大猷、戚繼光等名將,進行剿倭的戰爭。嘉靖三十二年和三十四年,俞大猷先後在浙江的普陀山和王江涇重創倭寇,連獲大捷。戚繼光則於浙東招募農民、礦工編成「戚家軍」,經大小數十役,剿倭屢屢奏捷,立功至偉。在俞、戚二將的通力合作下,倭寇之亂到嘉靖四十三年終於全部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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