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國
九公封建
金宣宗貞祐二年(1214年),在蒙古軍的打擊下,金朝南遷。河北、山東等地相繼淪陷。興定二年(1218年),蒙古軍攻佔山西太原、平陽等地,形勢對金朝極為不利。次年正月,金宣宗召集百官商議對策。宣徽使移剌光祖等人建策:「當募土人威望服眾者,假以方面重權。能克復一道,即以本道總管授之。能捍州郡,即以長佐授之。」宣宗於四年二月,分封河北、山東、河東的地方官吏與地方武裝首領王福等九人為「公」,以抵抗蒙古軍,收復失地。九公皆兼宣撫使,賜號「宣力功臣」,總率本路兵馬。設置公府,任命官吏,徵斂賦稅,賞罰號令,皆由九公自便。史稱這一事件為「九公封建」。金末,九公或歸降蒙古軍,或被蒙古軍戰敗殺死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