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國

天眷新制

金天眷元年(1138年),金熙宗開始對金朝舊制進行改革,以適應社會發展的趨勢。其改革主要是:
(一) 改革官制:廢除勃極烈輔政制,皇帝以下設三師(太師、太傅、太保),尚 書省設尚書令,下設左、右丞相及左、右丞(副相)。尚書令為榮譽之職,實權歸於丞相。朝廷設立御史台,以行監察之事。推行「換官」之法,對原任舊職的官員依照新官制統一換授。經此改革,金朝統一採用了漢官制度。
(二)制定禮儀:女真舊禮極簡,君臣無序,等級不明,不利於加強皇權統治。金熙宗命百官參照漢制,詳細制定各種禮儀。皇帝有特製的冠服,百官也須穿朝服上朝。同時,在上京會寧府仿漢制興建宮殿、太廟、社稷壇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