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北朝 典簽 南朝地方長官之下典掌機要的官,又稱主帥、典簽帥或簽帥,府州皆置典簽掌管。當時府州部內論事,皆用簽,其本為處理文書的小吏,權力不大。劉宋中葉以後,多以幼小皇子出任方鎮,故君主用寒人出身的親近左右充當典簽,代替諸王批閱公事,甚至照管諸王的飲食起居,職位雖低,權力漸重。宋孝武帝和明帝時,為了加強對地方軍政的控制,雖長王臨藩,素族(非皇族)出鎮,也由君主指派典簽監視,往往不只一人。南齊時,典簽權勢益盛,每年均需輪番還都言事,刺史郡守的升降去留,亦往往取決於典簽之口。梁武帝蕭衍在位時,對皇室採取寬縱政策,典簽權勢漸削弱。
典簽是南朝皇權與寒人結合的產物,也是寒人興起的重要表現之一。宋、齊君主通過典簽控制和監視地方軍政。對於加強中央集權雖有一定作用,但終不能消除中央與地方之間的矛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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