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北朝 檢籍
南朝宋、齊時期審定、核實戶籍稱為檢籍。晉、宋以降,由於戶籍登記多作偽失實,如竊注爵位,虛報歲數,身強而稱疾,人在而託死,增損三狀,貿襲萬端,或因戶存之文書已絕,由是嚴重影響國家的賦役收入。南朝宋孝建元年(454年)始行檢籍。至南齊時別置版籍官,又置令史,限每人每日須檢出數巧,查實逃隱、稱疾、詐冒士族者,其改從原有籍狀,此稱為卻籍;而被定為卻籍者悉充遠戍。但由於官吏舞弊,以致應卻而不卻,不須卻反卻,由是民怨四起,或逃亡避罪。永明三年(485年),就有富陽人唐之率眾反檢籍。永明八年(490年),停檢籍,並以宋末所注之籍為正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