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北朝 宗主督護制 宗主也叫做塢主或壁帥,是在「五胡十六國」末期南逃的豪強大族。他們擁有眾多的宗族、部曲,修有塢壁,建有甲兵,是一些大大小小的割據勢力、豪強的武裝首領。依附其下的農民往往有數百家、上千家,乃至萬家,均為他們的私家人口。這些豪強被稱做宗主,依附於他們的各類農民則是宗主的包蔭戶。宗主與包蔭戶之間是一種主人與佃客的關係。而佃客形同於農奴。
北魏統一之初,只是消滅了一些敵對政權,對這些遍地存在的宗主無法根除。為了穩定統治,便於徵徭徵稅,於是就採取妥協政策,承認宗主對於包蔭戶的控制和奴役,並且以宗主對於包蔭戶的統治作為地方基層政權,以世家大族為宗主,督護百姓,於是形成「宗主督護制」。宗主在政治上都是一些大大小小的割據勢力,宗主控制下的包蔭戶多數沒有戶籍,他們只為宗主的私家人口,任憑宗主剝削和奴役,國家不得徵調亦不能干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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