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晉及十六國

胡漢分治

胡漢分治也稱民族分治,是十六國時期統治者對胡人和漢人採取的不同統治辦法,即分而治之。它是十六國時期民族政權統治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,這種政策集中表現在兩個方面:一是皇帝與單于兩個名號同時存在,二是從中央到地方設立了專門管理胡人的行政系統,和原有的漢魏舊制兩個系統同時存在,旨在提高胡人的社會地位,是十六國時期民族矛盾的反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