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朝 新政改革及其失敗 王莽篡漢以後,改國號為「新」,並推行一連串備受爭議的新政。 王莽的新政改革,有「託古」的理想。他頒佈「王田制」,把全國土地收歸國有,把奴婢稱為「私屬」,均不准私人買賣;設五均司市官,管理首都及全國五大都市(洛陽、臨淄、邯鄲、成都、南陽)市場物價;把煮鹽、冶鐵、釀酒、鑄幣、山澤資源、五均賒貸等六種事業收歸國營;廢除五銖錢,改行各種新幣等等。王莽推行改制是為了緩和西漢末的社會危機,以鞏固新朝的統治。新政有些措施雖然有利於解決貧富不均,但當時要廢除土地私有,嚴重影響到豪強官僚的既得利益,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,加上吏治敗壞、操之過急、朝令夕改、金融紊亂、天災頻仍等等原因,改革很快就徹底失敗了。
歷史上一般「正統論」的學者,往往將王莽篡漢視作大逆不道,並對其改革一概否定。然而,歷史上不論是甚麼朝代或是多麼有才幹的人,在推行改革時,往往會遇到令人無法想像的困難.。尤其在歷代中央集權的王朝之下,中期改革幾無成功者,其主要原因之一在於「吏治敗壞,病入膏肓」。看完王莽的新政後,相信大家對於「改革」二字,會有一番新的體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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