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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
鄉鎮企業
中國以農民為主興辦的從事生產、交換、服務活動的盈利性經濟組織的總稱。包括鄉(鎮、區)辦企業、村辦企業、聯戶辦企業,以農民為主由各種經濟形式聯營的企業,與外商合資、合作的企業和一部分個體企業。經營範圍主要包括工業、商業、交通運輸業、建築業、飲食業等。 從業人員以農民為主,重點從事勞動密集型生產,適應性強。中國的鄉鎮企業始於20世紀50年代初,當時是作為農業社的副業。1958年以後從農業分離出來,作為農村經濟中的一個綜合性產業,統稱社隊企業。1984年3月1日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發出通知,決定將社隊企業改稱鄉鎮企業。
至1995年底,中國鄉鎮企業有1800多萬個,從業人員1.2億人,總產值5萬億元,利潤3096億元,出口交貨值4400億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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