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漢
設平準制
漢武帝推行的一種官營商業政策,元封元年(前110年)由治粟都尉領大司農桑弘羊提出。辦法是在長安設置名為「平準」的機構,以大司農屬下的平準令掌管。凡大司農諸官的所有物資,包括均輸貢物所剩餘的物品,以及工官製作器物中作為商品的部分,基本上都集中到這一機構。當市場上某種商品價格上漲時,就以低價出售;價格下跌時,則予收購,以保持物價相對穩定。就理論上說,這種官營商業能起到平抑物價,限制富商大賈操縱市場的作用,對老百姓是有好處的。然而在實行中,官商勾結起來囤積居奇,賤收貴賣,進行投機,富商大賈並未受到真正的抑制,貪官又乘機中飽,結果還是苦了百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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