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漢

文景之治

中國西漢文帝景帝兩代四十年左右的時間,政治穩定,經濟生產得到顯著發展,呈現「盛世」之象。史稱「文景之治」。

漢文帝在位期間,繼續執行漢初與民休息和輕徭薄賦的政策。他多次下詔勸課農桑,又「弛山澤之禁」,鼓勵農民發展生產。同時又減輕稅率,曾兩次將田租減為三十稅一,及後更全部免去田租。此後,三十稅一成為漢代定制。文帝十二年,廢除了過關用傳的制度,有利於商品流通和各地區間的經濟聯繫。律令方面也有重大改革,文帝下詔廢除黥、劓、刖,改用笞刑代替,因而獄事簡省,減輕人民所受的壓迫。文帝自身又躬自儉約,不允許貴族官僚濫事搜刮,從而減輕了人民的負擔,保證了政府的財政收入。由是西漢王朝統治漸趨穩定,社會富庶繁榮。

文帝死後,其子景帝即位。他繼續推行文帝發展農業生產的政策,即位後節儉愛民,與民休息,田賦三十稅一,人民負擔減輕。他還大力興辦水利事業,以促進農業生產。又省刑減罰,減輕了笞刑,官吏斷獄,但責大指,不求細苛。任內又平定七國之亂,並將諸侯王任免官吏的權力收歸中央,打擊割據勢力,鞏固中央集權。

文景二帝統治時期,百姓安居,人民樂足。加上文、景二帝少啟邊釁,對少數民族注意懷柔,不輕易動兵,盡力維持相安的關係。由是社會繁榮,政局穩定,歷史上稱這段時期為「文景之治」。